重庆健康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
教学质量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所在,是学校生存发展的基础。良好的教学组织管理是教学质量的保证。为做好教学组织管理工作,切实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 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内容
1、教学基本文件的执行与检查;
2、教学基本运行管理;
3、实践教学管理;
4、教学检查与教学工作评价。
1、 教学文件的执行与检查
1、教学基本文件
(1)教学基本文件是教学工作的蓝图和依据,教学过程必须围绕教学基本文件展开。教学基本文件主要包括三个层次:第一为人才培养模式、规格设计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;第二为教学内容、方法设计即课程标准;第三为课堂教学组织设计即教案、讲稿和授课计划。
(2)人才培养方案是所有教学基本文件的核心,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总设计,其他教学文件都必须围绕该文件展开。
(3)课程标准是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门课程教学目的、教学内容、及实施教学内容的措施要求的设计,是教师授课必须遵守的法规性文件,授课内容必须围绕课程标准展开。
(4)教案、讲稿和授课计划是授课教师个人所应用的授课文件,必须围绕课程标准设计。
2、教务处负责组织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,根据人才培养方案(包括经批准调整后的方案)中的教学进程安排每学期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,并根据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情况编排课表,保障教学有序进行。
3、任课教师应根据执行计划的要求,认真研究和精选课程教学内容,组织好教学各个环节;教研室(或系)应对任课教师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查,确保执行计划的执行;教务处也应通过各种形式对执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。
4、教案、讲稿、授课计划是教师执行教学任务的具体计划。按照相关教学管理规定,由教师本人进行控制,教研室(或系)、教务处应对其规范化程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。
二、教学基本运行管理
教学运行管理由教务处负责,于每学期第一周公布本学期《教务处工作计划》, 教务处各管理岗位人员及教研室(或系)应按照该计划组织运行。
教学基本运行管理包括教务管理、考务管理及学生学籍管理,由教务处相应岗位管理人员负责。
1、教务管理
(1)教学工作应有计划、有秩序地安排、落实,由教务处制定学期课表,发给各教学部门,作为教学工作具体运行的基本依据,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,以稳定教学秩序,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重要保证。
(2)教学调度(调课、停课及教室等)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,全院各级组织及个人都应自觉按章办事。
(3)任课教师应认真执行有关的教务规定,凡是不能按时、按质完成教学任务者, 以未完成教学计划对待。
2、考务管理
(1)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,各部门、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都应予以重视。
(3)教务处组织制定各门课程考试安排表,各教学单位、教师根据考试安排表进行考试工作。
(3)教师、学生均应遵守课程考核的各项规定,保证课程考核成绩的真实、有效性, 以使考核真正起到检查教师教学、学生学习效果的作用。
3、学籍管理
(1)教务处应对学生的入学资格、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等进行严格的检查、考核和管理。
(3)学校制订并严格执行本校的学籍管理办法,建立学籍档案。
(3)在日常学籍管理中应重点管理好成绩表和学籍卡,做到完整、准确、规范、及时。每学期末及下学期初对学生学籍进行集中处理,根据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编制学生名册。
(4)学籍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制度,做到公平、公正。
三、实践教学管理
1、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,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岗位人员负责组织管理、监督落实。
2、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、指导书、执行计划和方案, 并进行严格考核。
3、各教学及相关部门应遵守实践教学管理相应制度,积极探索提高实践教学效果、拓展实践教学基地的方法和途径,最终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培养和提高。
四、教学检查与教学工作评价
1、教学检查
(1)教学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,学校应坚持经常性的、多种形式的、随机性的教学检查,及时了解教学情况。
(2)要加强对教学信息的管理,建立通畅的教学信息采集、整理和反馈渠道,使检查真正成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。
(3)系(部)及各个职能部门都应积极组织、参与教学检查,从不同角度了解教学工作各方面的情况,认真对待检查中出现的问题,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,真正体现以教学为中心、服务教学一线的理念。
2、教学工作评价
(1)教学工作评价是一种宏观调控教学工作的手段,学校领导、各部门、教职工都应予以重视,真正理解评价工作的意义,积极参与,坚持“以评促建、重在建设”的原则。
(2)要认真学习、研究评价理论,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,明确目标,有重点地开展周期性的评价工作。
(3)要坚持教学工作评价的经常化和制度化,通过评价,面对现实,寻找差距,积极整改,搞好建设,*终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