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学生曾幼林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

更新时间: 2024-07-05 12:33 浏览:次 来源:教务处(教师发展中心)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)、《重庆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: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,离校连续两周以上(含两周)没有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,学校将对其作出自动退学处理。

学生曾幼林,男,学号:2023090033,2023级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生,未请假离校已超过两周。所属二级学院辅导员与学生本人、家长取得联系后,学生曾幼林及其家长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学业,自愿退学,并表示不返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。经二级学院确认,相关部门审批通过,教务处严格审核,学校研究决定,对学生曾幼林作自动退学处理。

现予以公示,该公示视为退学告知书已送达。公示期为5天,自2024年7月5日起至2024年7月9日止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教务处反映。

联系电话:023-64351107(李老师)

重庆健康职业学院教务处

2024年7月5日